該營造工程經依分級指標及公式計算總分達八十分以上者,核配外國人之比例得依其總分乘以千分之四核配之。
| 組別 A | 組別 B | 組別 C | 組別 D | ||
| 分項指標 (權重) | 100 | 75 | 50 | 25 | |
| 1.計畫別 (30%) | 行政院核定重大政策計畫所屬工程 | 行政院列管計畫所屬工程 | 部會列管計畫所屬工程 | 其他所屬工程 | |
| 2.特殊性 (40%) | ◎ 高架橋樑型交通運輸工程 ◎ 鐵路改擴建工程 ◎ 機場航廈工程 ◎ 重大能源興建工程 |
◎ 隧道型交通運輸工程 ◎ 特種建築物工程 |
◎ 水庫工程 ◎ 水力發電工程 ◎ 港灣工程 |
◎ 其他工程 | |
| 3.規模 | 都市計畫區 (30%) | 60億元(含)以上 | 3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60億元 | 2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30億元 | 未達20億元 |
| 非都市計畫區 (30%) | 30億元(含)以上 | 15億(含)以上且未達30億元 | 1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15億元 | 未達10億元 | |
備註:工程規模係指單一工程標案之契約金額。
| 總分 | 核配比例 (0.004) |
|---|---|
| 100分 | 40% |
| 92.5分 | 37% |
| 90分 | 36% |
| 85分 | 34% |
| 82.5分 | 33% |
| 80分 | 32% |
日曆天:依照合約規範,簽約並申報開工日起,無論星期六、日或是例假日都必須算在施工期內。
依公式計算工期越長申請的名額會越少,EX:工期2年 = 34位、工期3年 = 23位、工期4年 = 17位
變更事項登記表影本
營造業登記照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需工證明書 ※ 須向工程機關單位申請
工程合約書 ※ 含決標公告、決標紀錄、共同承攬說明書
現場工地照片
工務所水電收據
公司成立勞資代表名冊及核備函 ※ 含會議記錄
最近6個月勞工退休金(新制、舊制)之繳費單據或證明影本
最近6個月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繳費單據或證明影本
最近6個月勞工保險費之繳費單據或證明影本
經工程主辦機關之上級機關開立之「公共工程之工程金額及工期證明」※ 自開立之次日起120天內為有效期限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具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之工程金額及工期證明」※ 自開立之次日起120天內為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