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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製造業)申請外國人類型資格條件

一、申請資格

雇主(製造業廠商)申請聘僱外籍移工需符合以下基本資格

  • 合法工廠登記: 必須持有有效的工廠登記證或臨時工廠登記證 (或縣市政府免辦工廠登記證的證明文件)。
  • 具備勞保人數: 公司需有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並依法投保勞工保險。外籍移工的聘僱人數計算與本國勞工投保人數相關。
  • 具備機器設備: 工廠應有實際運作的機器設備,且通常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如財產目錄、發票等)。
  • 符合特定製程或相關產業: 大部分的製造業移工申請需符合勞動部公告的「特定製程」(即3K製程)及其關聯行業。

二、 申請名額

核配比率

製造業聘僱外籍移工的名額主要依據「3K五級制」以及額外的核配機制來計算。

  • 3K五級制 (特定製程)
  • 根據行業的辛勞、骯髒、危險程度區分為A+級核配比率35%A級核配比率25%B級核配比率20%C級核配比率15%D級核配比率10%五個等級,另外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核配比率為40%。這個比率是根據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往前推一年僱用員工的平均人數來計算的。
計算公式為:勞保人數 (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一年雇用員工平均人數) × 核配比率 = 可聘僱外籍移工總人數。

三、 就業安定費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 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修正規定:

核配比率 10% 15% 20% 25% 35%
就業安定費 2,000元
核配比率 10%
2,000元
核配比率 15%
2,000元
核配比率 20%
2,000元
核配比率 25%
2,000元
核配比率 35%
2,000元

製造業移工 附加就業安定費增額 (Extra) 機制介紹
為了協助有額外人力需求的製造業廠商,政府提供了「附加就業安定費增額 (Extra)」機制:

Extra核配比率 5% 10% 15% 20%
就業安定費 5,000元 7,000元 9,000元 11,000元
Extra核配比率 5%
5,000元
Extra核配比率 10%
7,000元
Extra核配比率 15%
9,000元
Extra核配比率 20%
11,000元

備註:透過 Extra 機制增加的移工人數,連同原有的基本名額,總計不得超過您公司本國勞保平均人數的 40%。

四、 申請製造業移工應備文件

1

變更事項登記影本

2

工廠登記證影本

3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4

最近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 ※ 含資產負債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

5

變更事項登記影本 ※ 含機器設備明細 註:新購機器未列入財產目錄者檢附發票影本,工廠未設立1年者,請附401營業稅表

6

公司簡介及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 型錄

7

最近十二個月的勞保人數明細表

8

最近六個月的「勞保、勞工退休金繳費收據」影本

9

公司成立勞資代表名冊及核備函 ※ 含會議紀錄

10

工廠生產流程圖

11

工廠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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