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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一般營造業)申請外國人類型資格條件

資格 承攬案件金額 聘用本國勞工人數
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 承攬工程手冊記載近3 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達規定金額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專業營造業
土木包工業 聘僱本國勞工5人以上
核配比率 以勞保投保人數30%核配移工名額,可外加就安費最多提高至40%
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
承攬工程手冊記載近 3 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 達規定金額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專業營造業
承攬工程手冊記載近 3 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 達規定金額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土木包工業
承攬工程手冊記載近 3 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 達規定金額
聘僱本國勞工5人以上
核配比率
以勞保投保人數30%核配移工名額,可外加就安費最多提高至40%
資格 核定金額 聘用本國勞工人數
甲等綜合營造業 新臺幣二億二千五百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乙等綜合營造業 新臺幣一億二千萬元
丙等綜合營造業 新臺幣三千六百萬元
地下管線工程 新臺幣七千萬元
帷幕牆工程、環境保護工程 新臺幣五千萬元
鋼構工程、防水工程、基礎工程、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庭園、景觀工程、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營建鑽探工程 新臺幣三千萬元
預拌混擬土工程 新臺幣兩千萬元
土木包工業 新臺幣一千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5人以上
甲等綜合營造業
新臺幣二億二千五百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乙等綜合營造業
新臺幣一億二千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丙等綜合營造業
新臺幣三千六百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地下管線工程
新臺幣七千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帷幕牆工程、環境保護工程
新臺幣五千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鋼構工程、防水工程、基礎工程、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庭園、景觀工程、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營建鑽探工程
新臺幣三千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預拌混擬土工程
新臺幣兩千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
土木包工業
新臺幣一千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5人以上

名額計算

計算公式為:勞保人數 (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一年雇用員工平均人數) × 核配比率 = 可聘僱外籍移工總人數。

範例:若A營造公司 (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一年雇用員工平均人數) 的投保勞工人數為 20 人,可申請為 20 (人) X 30% = 6 (人) ,則可申請 6 名外籍移工。

申請一般營造業移工應備文件

1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

營造登記證

3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含變更事項登記表

4

勞資會議核備函 ※ 含勞資代表名冊

5

勞資會議記錄 ※ 最近四次紀錄

6

最近6個月勞工退休金(新制、舊制)之繳費單據或證明影本。

7

最近6個月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繳費單據或證明影本

8

最近6個月勞工保險費之繳費單據或證明影本

9

工程記載表影本 ※ 三年內
若上述「承攬工程無登載於工程記載表者」,則檢附文如下:
(1)公共工程:自申請認定之日起前三年內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2)私人工程:契約書影本(封面、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契約金額和甲乙雙方用印)、各期發票或收據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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