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勞動部於今年 4 月 21 日正式預告相關附屬法規草案,包含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此舉旨在建構更完善的職場安全防護網,並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1日前開放意見徵詢,期盼透過法制化營造友善且具尊嚴的工作環境。
一、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強化雇主防治責任
本準則明確規範事業單位應盡之防治義務,確保勞工在遭受霸凌時有法可循:
● 明確判定基準:訂定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與審酌因素,減少爭議。
● 分級防治措施:要求雇主依事業單位規模採取對應防治措施,並於知悉事件時採取立即有效的處置。
● 標準化申訴程序:建立包含受理、調查小組組成(含外部專家)、調查期限、協調機制及救濟管道等標準流程。
● 保護申訴人權益:嚴禁對申訴人或協助者進行不利處分(如降職、解雇),並規定案件須進行通報與追蹤。
二、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申訴處理辦法:建立外部救濟管道
針對雇主或最高負責人(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本身即為霸凌者之情況,新法提供外部申訴途徑:
● 定義責任範圍:明確定義最高負責人,確保勞工遭受高層霸凌時,可直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 專業外部調查:規範地方政府受理後的調查期限與組成原則,確保調查結果之專業性與客觀性。
● 強制配合義務:被申訴人(最高負責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調查,否則將依法究責。
勞動部強調,職場霸凌防治已列為雇主的法定義務。
● 重罰違規:違反相關規定者,最高可處新臺幣 300 萬元罰鍰。若情節重大或事業規模巨大,罰鍰得加重至法定最高額之1/2 。
● 政府資源挹注:勞動部將建置全國職場霸凌通報系統、培訓專業調查人才庫,並補助中小企業聘請外部專家參與調查,協助企業落實法規。
目前草案已公告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及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各界如有修正建議,請於 115年(2026年)5月21日前提供予勞動部。
● 草案查詢: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https://laws.mol.gov.tw)
● 意見表達:眾開講平臺(https://join.gov.tw/policies)
新聞來源出處:勞動部官方網站 - 預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條文草案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067/post)
